在欧亚经济联盟框架内注册医疗器械

根据2014年5月29日《欧亚经济联盟条约》、2014年12月23日《欧亚经济联盟框架内医疗器械(医疗器械和医疗设备)流通共同原则和规则协定》、构成联盟法律的其他国际条约、委员会的决定以及成员国的立法,对欧亚经济联盟框架内医疗器械(医疗器械和医疗设备)流通的监管。
包括以下提供的服务列表:
初步谘询;
根据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2016年2月12日第46号"关于医疗器械安全、质量和有效性注册和检查规则"的决定,编制一套注册档案; 组织,支持测试和研究,检查结果; 支持Roszdravnadzor在有争议的问题的情况下,消除评论,上诉专家的非法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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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步谘询;
根据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2016年2月12日第46号"关于医疗器械安全、质量和有效性注册和检查规则"的决定,编制一套注册档案; 组织,支持测试和研究,检查结果; 支持Roszdravnadzor在有争议的问题的情况下,消除评论,上诉专家的非法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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